宜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解析

宜昌直聘作者:宜灵通日期:5月前点击:13
         《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经2008516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861日起施行。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主要涵盖哪些人群?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主要针对的人群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及与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住的非从业家属。其中,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及与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住的非从业家属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筹资标准是多少?

         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按120元缴纳,成年人每人每年按27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五峰、长阳、秭归等扶贫工作重点县,筹资标准可适当降低。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少年儿童每人每年按110元缴纳,成年人每人每年按22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途有哪些?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90%左右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部分大病门诊医疗费用,10%左右用于参保居民门诊费用统筹。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的时间是怎么界定的?

         参保居民的保险年度从当年11日起至1231日截止,但在校学生从当年101日起至次年930日止,每个保险年度开始之前2个月为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期。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今年,一般参保居民从61日起开始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规定的标准缴纳7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在9月份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并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一个保险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并应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7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五、市民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要到什么地方办理?是怎样的流程?

         成年人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参保应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在校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登记手续。负责参保登记工作的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保登记资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缴费手续。参保居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时,应当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资料,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困难老人参保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六、市民是否在交纳了费用后就可以享受医保?

        参保居民从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终断参保后续保的,从办理续保手续并缴费满3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七、当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后,才能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符合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先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在当地惠民医院(含惠民窗口)、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其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参保居民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享受惠民医院减免优惠后,医疗保险基金再按上述标准规定的比例支付,减免和报销之和不得低于80%

         在当地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

         在当地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起付标准以上的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特殊服务项目、特殊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

八、如果参保居民在外出期间发生急诊,需就地治疗,还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吗?

         参保居民只要在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在入院的7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其异地的住院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和费用收据原件申请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九、哪些情况是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自杀、自残的(三级以上智力残疾和精神病除外);实施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伤病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按照有关规定由责任方承担的;生育及其他按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