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问答
2009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宜昌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宜府办发[2009]57号),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征稽处主任冯伟农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一、为什么要建立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国发〔2008〕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和《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规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包括学生在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何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三、相关部门在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各履行什么职责?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在校大学生参保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药监等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将在校大学生参保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地税部门负责及时、足额征稽医疗保险费;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高校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参保实施工作;高校负责做好在校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和就医管理工作。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参保范围及原则分别是什么?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所(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统称在校大学生)。坚持属地参保原则。
五、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应携带什么资料?
在校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等资料,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大学生还须提供低保证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是什么?
宜昌市高等学校大学生2009年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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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缴费标准(元/人) |
其中:个人缴费 |
政府补助 |
保险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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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学生 |
120.00 |
30.00 |
90.00 |
2009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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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重残大学生 |
120.00 |
0 |
120.00 |
2009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 |
七、本办法执行的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施行过程中上级国家机关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宜昌市社保基金征稽处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