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从“解纷”到“赋能”构建“调解 + 信用”多元化解新模式
伍家岗区针对基层矛盾的新变化、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着眼于精准高效化解涉企劳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多元调解新机制,联动区发改局,创新构建“调解+信用”工作模式,把信用植入劳资纠纷的调解中,靠信用惩戒倒逼促进用人单位履约践诺,柔性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成功率。
近期,辖区某商贸公司与4名汽车维修老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员工工龄最长达26年,最短也有8年,均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初因公司经营状况艰难无法支付工资,持续至5月底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准备撤场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公司应于6月30日前结清所拖欠工资,但未涉及经济补偿金。事后,员工4人得知协商解除合同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与公司协商未果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36.24万元。区“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工作室迅速进入案前调解,发现案件中涉及“员工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金以及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是否有效”两个焦点问题。
调解时,伍家岗区创新引入“调解+信用”机制。调解员首先向双方释明法律风险——协议未明确补偿金,若员工主张撤销,可能因显失公平获司法支持,但公司濒临破产,即便诉求获判也可能难以履行;同时,若公司被列为失信主体,将进一步影响继续经营。信用管理方面,调解员引导双方签署《信用调解承诺书》,承诺如实陈述、履行协议;并通过信用核查发现,该公司已存在房租等外债未清偿,信用档案显示其履约能力较弱。
为破解僵局,调解员以“信用赋能”推动双方寻求替代方案:一方面向公司警示失信后果,若拒绝合理补偿或拒不履约,将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影响未来经营;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用非金钱给付弥补金额分歧”,最终促成企业以赠与维修设备或车辆的方式,为4名员工二次就业创业提供支持,既弥补了经济补偿金的不足,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缺口问题。协议签订后,调解员通过“信用宜昌”平台公示履约情况,确保协议落实。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伍家岗区“调解+信用”模式的典型实践。通过信用承诺、警示、公示、惩戒“四步工作法”,调解周期大大缩短,最快实现2小时达成和解。本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员工权益得到实质性保障,企业避免因失信陷入更大经营危机,双方均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守信”。
下一步,伍家岗区将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信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发挥信用在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为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